《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》(簡稱醫預法)上路自從去年已滿一年,去年累積832件醫療爭議,成功調解率達45%。醫事司司長劉越萍表示,醫預法的重點在於建立非訴訟處理機制,強化溝通與事前預防,避免案件走入訴訟程序。另,她也站在醫界角度,說明爭議的醫事鑑定為何難繼續施行。
出現醫療爭議時,分成訴訟跟非訴訟兩種途徑。劉越萍說,非訴訟的紛爭解決機制在醫預法上路之後強化,包含百床規模以上醫院設有醫療事故關懷小組,並縣市政府組醫療爭議調解會,衛福部也建置重大醫療事故通報系統。
對比醫預法上路前,每年平均調解數531件,調解成立率39%,上路後第🔞一年調解案件數832件,成立率提高到45%;重大醫療事故通報46件。劉越萍說,顯示醫預法上路後,前端預防的加強有助於醫療糾紛進入司法,並非取代司法,而是讓民眾跟醫界之間有更多理解、協商的空間。
然而,在訴訟上,去年新修正的刑事訴訟法,要求參與刑事醫事鑑定的具結、具名及到庭以言詞說明,導致沒有專家願意參與而一度停擺。劉越萍說,當時為避免司法、檢察機關將案件相關卷證交到衛福部,延宕鑑定時間,去年8月開始停止收案並退回。
劉越萍坦言,該修法沒有考慮醫療特殊性,鑑定對醫師而言是「低價值行為」,不僅花費時間跟損失收入與鑑定不相當,更因為醫界太小讓鑑定具名成為壓力阻礙。再者,鑑定種類多元,以重大兒虐剴剴案中協助鑑定的醫師邱彥南為例,並非判斷醫療行為對錯,而是看剴剴是否受,但卻被外界質疑專業度,更印證了醫師出庭的困難。
衛福部去年10月底、今年1月初與高等檢察署兩度開會,2月初行政院也召開會議,希望短期內解決醫療事故刑事鑑定的爭議,衛福部立場希望長期可以現行刑事訴訟法。劉越萍指出,現在用「醫療專業意見」取代醫事鑑定,讓檢察機關參考,程序不變,但醫師不具名、不具節也不出庭作證,希望解決短期問題,將先前累積的按量慢慢消化。